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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文华教授:我国最早系统研究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的法学家之一

刘文华教授:我国最早系统研究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的法学家之一

刘文华教授将大半生精力倾注于经济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。期间,他留下了许多值得我们了解和怀念的故事。这些故事构成了本文的核心价值。刘文华教授曾在1955年到1957年间,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民法教研室研究生班深造。刘文华教授在学位点建设上做出了重大贡献。1980年代中期,刘文华教授受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之托,开设了经济法干部进修班。刘文华教授虽已从教学岗位退休,却对法学研究情有独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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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文华教授将大半生精力倾注于经济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。期间,他留下了许多值得我们了解和怀念的故事。这些故事构成了本文的核心价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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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学与任教经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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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文华教授曾在1955年到1957年间,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民法教研室研究生班深造。1979年,他重返母校,开始在此任教。此后,他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、北京经济管理学院政法系主任等要职。在这所著名学府的培育下,他踏上了学术研究的漫长之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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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教学经验不断积累,不仅使他自己受益匪浅,还逐步促进了我国经济法学制的进步。通过教学实践,他得以深入教学前线,与众多经济法专业的学生直接交流。

学位点的开创

刘文华教授在学位点建设上做出了重大贡献。他早期负责我国经济法硕士点的设立,随后又创立了全国首个经济法博士点。至今,他已培养出数百名经济法硕士和博士。他不断为法学界输送新鲜力量,是经济法高端人才培养的先驱。那些接受他教诲的学生,也陆续在经济法领域发光发热,延续他的学术理念。

干部专修班与在职研究生班

1980年代中期,刘文华教授受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之托,开设了经济法干部进修班。进入90年代初,他又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在深圳合办了在职研究生课程。他此举,为在职研究生教育开辟了新道路,是对教育模式革新的尝试。这些办班活动,为众多在职人员提供了深造和提升的平台,也为社会整体经济法素养的提升贡献了力量。

基层经验助力学术研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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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老回忆起在工厂一线辛勤工作的时光,他说尽管那时没有从事法学研究,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他后来的学术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他明白经济法学是关乎民生福祉的法律,作为经济法学者,必须深入基层,了解实际情况。他当年的工作经历为他积累了丰富的现实材料,这些材料不仅是他研究的重要支撑,也是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起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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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法教材编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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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1年,刘文华教授讲授经济法课时使用的油印教材,以及后续从油印转变为铅印的经济法原理讲义,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。1989年,国家教委高教一司对其进行了审定,并由潘静成、刘文华教授共同主编的《经济法基础理论教学大纲》得以出版,这份大纲成为了国家教委的指导性文件。这些教材见证了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,并为后续的研究和教学提供了宝贵的理论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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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研究传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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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1993年起,刘老成为我国建国后首位经济法博士生导师。此后,他共指导并培养了60名经济法博士生。面对中国法学界正处于“破”与“立”的矛盾时期,刘老勉励年轻学者肩负起历史和时代的使命,接续学术研究的火炬。他的法学热情同样影响着后来的学者,激励着他们持续深入地研究和探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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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文华教授虽已从教学岗位退休,却对法学研究情有独钟。他在人大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多次组织聚会和探望,这些行为充分展现了他对这一事业的深厚感情。刘老对法学教研的奉献精神,是否也让你深受感动?欢迎留下你的评论,并与他人分享你的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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