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6年人大法律系硕士生毕业后留校,他的多重身份与研究方向
1986年人大法律系硕士生毕业后留校,他的多重身份与研究方向
黄京平,男,1958年1月生,北京人。法学博士,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,博士生导师,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
法律界有一位学者格外引人瞩目,他获得的学术成果十分丰硕,钻研的范畴极为宽广,凭借非凡的建树给法律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。
学术任职与领域
他目前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职,是一名教授和导师,这体现了他作为法学教育工作者的扎实基础和优秀能力,他还承担着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运营管理任务,并且是法学院学术委员会的副主任,在学术领域也承担着重要职责。他专门钻研中国的法律规范、政策规章、司法制度以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,致力于推动法律学科的发展,持续不断地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科研项目成果
参与了多项关键科研任务,比如2003年加入了中国人民大学关于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研究》的科研项目,对这类特殊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入研究;2002年参与了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方面的部级重点任务《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惩治与防范》,为有效控制此类犯罪活动贡献了理论依据。还负责了由教育部、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众多单位牵头开展的多项研究项目,这明显体现了他学术探索的丰富性与全面性。
学术奖项荣誉
他在学术研究领域收获颇丰。他撰写的《关于妨害证据相关罪行的探讨新视角》在2009年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评选中荣获司法部颁发的三等奖,该书还与他人合作完成。另一部合著《刑法深度解析》则斩获了一等奖的殊荣。他的不少著述屡获殊荣,诸如《论一事不再理原则与我国死刑案件的再审》便荣获了中国人民大学第九届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奖,该奖项颁发于2007年,这些荣誉有力彰显了他在学术领域的卓越成就。
教学成果展示
教学方面同样表现出色。他承担《刑法学课程(法律硕士核心课程)》的授课任务,因此获得中国人民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(2004年)。他主讲的《刑法学》课程被评为北京市精品课程(2004年),这证明了他的教学方法和知识体系的与众不同,为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提供了重要帮助。
研究意义深远
他的研究为国家法律进步贡献卓著。在惩治集团性犯罪、健全社会信誉法规体系、改进审判流程这些领域,都给予重要的思想援助和行动参考。这项事业不仅丰富了法律学科内涵,也促进了司法工作的改善,使法治理念更为广泛传播。
学界影响力大
他在法律领域,依靠出色的业务水平、突出的学术贡献和独到的认知,赢得了广泛认可。很多同行和后辈从中受到启发,他的理论思想在许多场合被深入探讨并付诸实践。他犹如一座明灯,指引了法学探索和实际工作的路径。
专家的研究发现对现行法律制度有哪些重要影响?我们可以谈谈各自的看法,这样也能帮助这篇文章获得更多关注,进而传播给更多人。